2012年12月19日 星期三

員工不滿潮店欠薪 臉書吐怨 路人按讚挨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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員工不滿潮店欠薪 臉書吐怨 路人按讚挨告
有無回應皆被遷怒 「真的很倒楣」
2011年 10月22日
【蔣 永佑、郭芷余╱綜合報導】臉書(Facebook)按「讚」也被告?專賣Dr. Martens(馬汀大夫鞋)的知名潮店「夠壞堂」前老闆胡晶南,2年前另辦《滾》雜誌經營不善倒閉,疑似積欠薪水,前員工在臉書抱怨卻被胡男告妨害名 譽,連回應po文按「讚」的網友路人甲都被告,前員工Eric向《蘋果》投訴:「(胡)欺人太甚!」
 
全案發生在去年8月3日,夠壞堂前員工愛蜜麗在臉書po文:「該死的!為什麼其他人都拿到5月份薪水,就我沒有?既然這樣又幹嘛傳簡訊來說7月底可以拿到?當白癡在耍喔?」曾在《滾》雜誌工作也被欠薪的Eric留言「哇靠,夜壺真的有夠臭,下地獄去吧!」
事隔一年,家住北部的Eric竟收到高雄地檢署傳票,上月底他前往板橋地檢署遠距視訊出庭,才知是前老闆胡晶南(42歲)針對此留言告他妨害名譽。另名許小姐僅因在另篇抱怨的臉書網誌中按讚,也一併被告。
「以後誰還敢玩」
 
Eric 表示,po文者是前同事,大家做白工難免會不滿發洩情緒,「我是呼應我們的不愉快經驗,當老闆的告小員工,連按『讚』的無辜路人甲也不放過,不是很過分 嗎?」許小姐則說,生平第一次收到傳票十分驚恐,她不認識胡晶南,僅輾轉看到朋友臉書網誌之後,隨意按個「讚」沒留言,「這樣也被告的話,以後誰敢玩臉 書?真的很倒楣!」
胡晶南創立「夠壞堂」、「金玉滿堂公司」、「英屬馬汀公司」等,曾代理歐洲知名潮鞋「Dr. Martens(馬汀大夫)」、「trippen」和潮T。
老闆假刷卡申貸
 
去年4月胡男利用家人信用卡「假消費、真刷卡」,藉此向銀行擴張信貸額度達4億元,該案仍在雄檢偵查,而胡男也因為發不出薪資把公司轉手他人,《蘋果》多次撥其手機,但無人接聽。
未表意見難入罪
 
律師廖芳萱說,若外人猜不出po文內容罵誰,就不構公然侮辱或誹謗罪。律師李育敏說,在臉書按讚僅代表贊同文章內容,只要沒留言表示個人意見就不能入罪。但律師林家慶提醒:「若網友轉貼他人不當言論,導致更多人看到留言,仍可能面臨民事求償。」
使用臉書避免觸法須知
 
◎留言應避免明示或暗示性交易,也不得使用恐嚇、侮辱性及煽動他人犯罪的字眼
◎不得有內容不實且妨害他人名譽的言論
◎避免張貼虐待動物的照片、影片或訊息
◎不可張貼或轉載他人智慧財產權或內容猥褻的影音照片
◎未經同意不得轉貼他人照片
◎不得刊登具療效的藥品說明
◎不可販賣違禁品或須經政府特許才能販售的物品
資料來源:律師林家慶、鄭伊鈞
 
 
 作者  yukiko (咩咕哩喵)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看板  Gossiping
 標題  [新聞] 臉書抱怨老闆欠薪 按個讚就被告
 時間  Sat Oct 22 18:37:58 20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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臉書抱怨老闆欠薪 按個讚就被告
 
1.新聞連結:http://www.bcc.com.tw/news/newsview.asp?cde=1615824
 
2.新聞內文:
 
新北市一個在知名潮店工作的劉先生,看到同事在臉書上PO文抱怨老闆頂讓公司又欠薪,
也留言聲援,還有一名許小姐順手按個讚沒有留言,結果都接到地檢署傳票,被潮店老闆
告妨害名譽,對於這名老闆一口氣對PO文和所有留言的7名員工通通提出告訴,被告的劉
先生表示不平,按讚的許小姐也認為很瞎,不過不少臉書網友也說,告得成再說,不會因
此就不敢再按讚。
 
不少人使用社群網站臉書,看到認同的發文都會按讚,但有一個潮店員工在臉書上抱怨公
司欠薪不給,發文後包括發文者,回應的同事,甚至是路過按讚的朋友,通通都被這間公
司的胡姓老闆提告,指他們妨害名譽,被告的劉先生22號出面說,當時發文的小姐只是抱
怨薪水沒有領到,因為力挺朋友,就想說幫她講話,因此留言說"下地獄吧",但他也強調
沒有特別要指誰的意思。
 
而只是按讚就被告的許小姐,生平第一次收到傳票十分驚恐,她說完全沒有留言回應,更
沒有罵這名老闆,只是按個讚就被告;劉先生也說,胡老闆有打電話給許小姐,說不
想被告就拿錢出來和解;雖然有人認為按讚就被告,以後誰敢玩臉書,但不少臉書網友也
說,告得成再說,因為依照法律規定,如果外人猜不出po文內容罵誰,就不構成公然侮辱
或誹謗罪,而只是按讚沒留言更難以入罪,而對這些說法,這位胡姓老闆手機轉接語音信
箱,也沒有再回應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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